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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兩個月又十一天後

我就十九歲了

可以為自己的人生負責了

十八歲在刑法上

已經要負完全的刑責了

 

無力感侵蝕著我

我就像被擺佈的棋子

說一動才能走一動

不准我打工

我沒有經濟來源

現在還說要斷我經濟來源?

威脅我?

我不會妥協的!!

過年的時候還哭著跟我說

"你好歹也是我懷胎十月生下來的,怎麼能說放就放"

今天就說要斷我經濟來源

說難聽一點

你們根本沒有盡到扶養我的責任

食衣住行

沒看過你們拿一樣給我

喔~~有!!

一個沒有靈魂的房間

解決了我

不必露宿街頭

 

那麼多那麼多的事

一直在心頭

我能跟誰說呢??

我該說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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