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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兩個月又十一天後
我就十九歲了
可以為自己的人生負責了
十八歲在刑法上
已經要負完全的刑責了
無力感侵蝕著我
我就像被擺佈的棋子
說一動才能走一動
不准我打工
我沒有經濟來源
現在還說要斷我經濟來源?
威脅我?
我不會妥協的!!
過年的時候還哭著跟我說
"你好歹也是我懷胎十月生下來的,怎麼能說放就放"
今天就說要斷我經濟來源
說難聽一點
你們根本沒有盡到扶養我的責任
食衣住行
沒看過你們拿一樣給我
喔~~有!!
一個沒有靈魂的房間
解決了我
不必露宿街頭
那麼多那麼多的事
一直在心頭
我能跟誰說呢??
我該說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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